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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禮儀師證書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禮儀師證書規費收費數額如下:一、依禮儀師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八條規定核發或換發禮儀師證書,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二、依禮儀師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補發禮儀師證書,每件新臺幣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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