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會計憑證應按日或按月彙訂成冊,加製封面,封面上應記明冊號、起訖日期、頁數,由財團法人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及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妥善保管,並編製目錄備查。
保管期限屆滿,經財團法人董事長核准,得予以銷毀。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