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條財務報告之內容如下:一、財務報表。二、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三、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前項第一款財務報表之內容如下:一、資產負債表。二、收支營運表。三、淨值變動表。四、現金流量表。五、附註或附表。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格式如附件一至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