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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財務報告之內容如下:一、財務報表。
二、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三、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
前項第一款財務報表之內容如下:一、資產負債表。
二、收支營運表。
三、淨值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附註或附表。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格式如附件一至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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