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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和平工業專用港警察隊掌理事項如下:一、港區內安全維護。
二、協助處理違反港務法令案件。
三、警用裝備器材之使用、保管及維護。
四、其他有關本隊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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