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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內政部設人事處,置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本部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處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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