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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統合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各機關為執行國家安全情報工作所訂定之年度計畫、臨時性重要計畫及執行成效檢討,應送本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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