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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國家安全會議奉總統交議或由行政院院長提案或本會議秘書長簽報總統核准後召開,出席人員依組織法第四條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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