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本會議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擬訂事項。二、關於本會議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三、關於本會議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及公務機密之維護等事項。四、關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宣導及實質審查事項。五、關於民眾陳情事項之協處事項。六、關於政風人事案件之考核及核轉事項。七、其他奉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