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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遴聘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資政國策顧問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資政、國策顧問受聘期間,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解聘:一、有危害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行為。
二、有重大影響政府聲譽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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