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標準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