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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小組之任務如左:一、討論憲政改革之程序及時間進度事項。
二、蒐集國大代表、各政黨對憲政改革之意見,並予彙整。
三、舉辦各種民意調查及公聽會,蒐集社會各界對憲政改革之建議事項。
四、常委會委員定期召開顧問會議,並委託憲政改革專題研究事項。
五、試擬修憲提案及其研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憲政改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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