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本小組之任務如左:一、討論憲政改革之程序及時間進度事項。二、蒐集國大代表、各政黨對憲政改革之意見,並予彙整。三、舉辦各種民意調查及公聽會,蒐集社會各界對憲政改革之建議事項。四、常委會委員定期召開顧問會議,並委託憲政改革專題研究事項。五、試擬修憲提案及其研議事項。六、其他有關憲政改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