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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主席團選舉投票及開票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17

十七、候選人得票數相同者,由主席抽簽決定其名次,並依選舉辦法第一項之規定決定當選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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