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主席團擔任大會主席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2

二、大會進行中,如遇有須待會商解決之事件時,由大會主席與襄助之主席共同會商解決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