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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條文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嬰兒奶嘴之亞硝胺(Nitrosamines)限量標準為10ppb以下。

本標準定於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