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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條文

一、鍋爐能源效率標準┌──────┬─────────┬─────┬───────┐│種類│容量(公噸/小時)│能源效率標│備註││││準(%)││├──────┼─────────┼─────┼───────┤│水管式燃油鍋│三十以上│九十二‧五│標準適用範圍及││爐├─────────┼─────┤計算方式:│││十以上未達三十│九十一│1本效率標準適││├─────────┼─────┤用於以燃油或│││五以上未達十│八十九‧五│燃氣為燃料之││├─────────┼─────┤蒸汽鍋爐,不│││未達五│八十八‧五│適用於貫流式│├──────┼─────────┼─────┤鍋爐。
││水管式燃氣鍋│三十以上│九十三‧五│2效率標準依國││爐├─────────┼─────┤家標準(CNS2│││十以上未達三十│九十二‧五│141)之熱損││├─────────┼─────┤失法計算,並│││五以上未達十│九十一‧五│依燃料低熱值││├─────────┼─────┤計算函蓋廢熱│││未達五│九十‧五│回收裝置之鍋│├──────┼─────────┼─────┤爐全載時之能││煙管式燃油鍋│三十以上│九十│源效率。
││爐├─────────┼─────┤│││十以上未達三十│八十九│││├─────────┼─────┤│││五以上未達十│八十八│││├─────────┼─────┤│││未達五│八十七││├──────┼─────────┼─────┤││煙管式燃氣鍋│三十以上│九十二│││爐├─────────┼─────┤│││十以上未達三十│九十一│││├─────────┼─────┤│││五以上未達十│九十│││├─────────┼─────┤│││未達五│八十九││└──────┴─────────┴─────┴───────┘二、本鍋爐能源效率標準自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