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知識通
法律知識通
中央法規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安非他命
、
偷竊
、
遺產
、
竊盜
、
中華民國刑法
首頁
法律知識通
中央法規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環境維護費收費標準
憲法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維護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第1條本標準依土石採取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環境維護費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土石採取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環境維護費採分年收取方式,收費標準依核定之土石採取計畫之分年採取數量核計,以每一立方公尺新臺幣十一元計收,除首年於核發土石採取許可證時收取外,其餘年度於每年一月收取。但土石採取人於次年一月尚未取得土石採取場登記證時,得於領得登記證時,再依規定繳納當年度之環境維護費。 - 環境維護費收費標準
第2條
環境維護費採分年收取方式,收費標準依核定之土石採取計畫之分年採取數量核計,以每一立方公尺新臺幣十一元計收,除首年於核發土石採取許可證時收取外,其餘年度於每年一月收取。
但土石採取人於次年一月尚未取得土石採取場登記證時,得於領得登記證時,再依規定繳納當年度之環境維護費。
第3條土石採取人因違反土石採取法規定經撤銷、廢止土石採取許可或土石採取人自行廢業者,當年度已繳納之環境維護費不予退還。 - 環境維護費收費標準
第3條
土石採取人因違反土石採取法規定經撤銷、廢止土石採取許可或土石採取人自行廢業者,當年度已繳納之環境維護費不予退還。
第4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環境維護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友站連結
網路黃頁電話簿
電影情報通
就是發【免費廣告刊登平台】
歌詞吧
縮網址
答案王
鮮寵一番
二胎房貸
縮圖片&縮照片
縮影片&縮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