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ard for Installation of Fire Safety Devices based on Use and Occupancy Article 186
┌────────┬──────┬───────┬──────┐│Water Volume │Under 40 m3 │Between 40 m3 │Over 120 m3 ││(m3) │ │and 120 m3 │ │├────────┼──────┼───────┼──────┤│Pump capacity │ 1,100 │ 2,200 │ 3,300 ││(L/min) │ │ │ │├────────┼──────┼───────┼──────┤│Water supply │ 1 │ 2 │ 3 ││connection │ │ │ ││quantity (pc.) │ │ │ │└────────┴──────┴───────┴──────┘
中文原文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86條
消防專用蓄水池採機械方式引水時,除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後段規定外,任一採水口至建築物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一百公尺以下,並依下列規定設置加壓送水裝置及採水口:
一、加壓送水裝置出水量及採水口數,符合下表之規定。
┌─────────┬─────┬───────┐│水量(m³)│出水量│採水口數(個)│││(1/min)││├─────────┼─────┼───────┤│四十未滿│一千一百│一│├─────────┼─────┼───────┤│四十以上一百二十未│二千二百│二││滿│││├─────────┼─────┼───────┤│一百二十以上│三千三百│三│└─────────┴─────┴───────┘二、加壓送水裝置幫浦全揚程在下列計算方式之計算值以上:全揚程=落差+配管摩擦損失水頭+15mH=h1+h2+15m三、加壓送水裝置應於採水口附近設啟動裝置及紅色啟動表示燈。
但設有能由防災中心遙控啟動,且採水口與防災中心間設有通話連絡裝置者,不在此限。
四、採水口接裝六十三毫米陽式快接頭,距離基地地面之高度在一公尺以下零點五公尺以上。
一、加壓送水裝置出水量及採水口數,符合下表之規定。
┌─────────┬─────┬───────┐│水量(m³)│出水量│採水口數(個)│││(1/min)││├─────────┼─────┼───────┤│四十未滿│一千一百│一│├─────────┼─────┼───────┤│四十以上一百二十未│二千二百│二││滿│││├─────────┼─────┼───────┤│一百二十以上│三千三百│三│└─────────┴─────┴───────┘二、加壓送水裝置幫浦全揚程在下列計算方式之計算值以上:全揚程=落差+配管摩擦損失水頭+15mH=h1+h2+15m三、加壓送水裝置應於採水口附近設啟動裝置及紅色啟動表示燈。
但設有能由防災中心遙控啟動,且採水口與防災中心間設有通話連絡裝置者,不在此限。
四、採水口接裝六十三毫米陽式快接頭,距離基地地面之高度在一公尺以下零點五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