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審計法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審計機關處理重要審計案件,在部以審計會議,在處(室)以審核會議決議行之。
前項會議規則,由審計部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