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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審計部審計資訊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會得視實務需要,分別組成專案工作小組,辦理各項審計資訊業務之研究及推動工作。
如有必要並得委託學術研究機構或專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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