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審計官辦理下列事項:一、關於審計稽察法規、方案、制度之規劃、擬訂與審議事項。二、關於審計稽察程序、方法、技術及學術性文件之研究審議事項。三、關於重要審計稽察案件之審議事項。四、審計長、副審計長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