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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審計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本部處理重要審計案件,以審計會議之決議行之。
審計會議依審計部審計會議議事規則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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