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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審計部組織法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審計部置參事一人至三人,職位列第十至第十二職等,掌理撰擬、審核關於本部之法案、命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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