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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察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監察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參事承長官之命,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本院業務有關法規、命令之研究、撰擬及審核事項。
二、關於行使監察權時發生法令疑義之研議事項。
三、重要文稿之審核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配置參事辦公室人員,由本院職員調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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