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察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監察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工作會報之範圍如下:一、重要工作報告。
二、業務之聯繫、檢討及改進。
三、交辦事項。
四、建議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