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察院各委員會召集人會議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監察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會議決議事項,除需提報本院會議討論部分外,餘經院長核定後,應即施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