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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本會設業務會報,每月舉行一次,由執行秘書主持,副執行秘書、各組組長、兼辦人事、會計、統計、政風人員、專門委員及簡任稽核等人員參加,並得通知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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