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會委員、顧問均為無給職。
但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或出席費。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