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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培訓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本法第十二條所稱各項費用補助範圍如下:一、學費、學分費或雜費。
二、出國期間之生活費、交通費及保險費。
三、其他必要費用。
前項費用得由各機關(構)學校視預算經費狀況酌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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