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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保障目

法規章節: 第75條

復審代理人除受送達之權限受有限制者外,送達應向該代理人為之。
但保訓會認為必要時,得送達於復審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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