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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保障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保訓會對於保障事件,於復審人、再申訴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於該公務人員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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