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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保障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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