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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撫卹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人員或死亡人員之遺族,對於慰問金案之核定結果,如有不服,得依本法提起救濟;如有顯然錯誤,或有發生新事實、發現新證據等行政程序再開事由,得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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