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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57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殮葬補助費,於政務人員在職死亡時,補助七個月月俸或本(年功)俸。
政務人員在職失蹤並經死亡宣告者,得依前項規定,發給殮葬補助費。
但經撤銷死亡宣告者,原發給之殮葬補助費應由支給機關依法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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