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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條例第四條所定重行核計退離給與及第五條所定返還規定,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不適用現行法律有關權利行使期間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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