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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各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應填送參加本基金人員名冊通知基金管理會登錄。
如有不符規定參加本基金者,應由基金管理會將原繳之費用,無息退還其繳款機關。
各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參加本基金人員資料如有異動,應即填送異動通知單通知基金管理會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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