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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運用收益,應按政府別及身分別出資比例分配,列入其分戶帳。
基金各分戶不足支付時,應依第十七條規定之精算結果,由基金管理會建議,分別檢討調整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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