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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公務人員於職務上掌管之行政資源,受理或不受理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依法申請之事項,其裁量應秉持公正、公平之立場處理,不得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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