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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績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考績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
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
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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