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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各機關應業務需要,定期聘用人員,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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