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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以技術人員任用之現職技術人員,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者,準用本條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改任,予以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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