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經本會依有關法規辦理甄審通過之人員,應由關務署造具名冊並檢同有關證件送請銓部備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