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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關務署副署長任之,委員由銓部、財政部代表各一人、各關副關務長、人事室主任與關務署一級單位主管、關務署及各關職員各推選代表一人擔任之。
本會辦事人員,由關務署人事單位派員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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