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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銓敘部部務會議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會須有法定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本會議紀錄於下次會議時宣讀之,如認為有遺漏舛錯,得由主席徵得出席人員同意後更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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