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基金資訊業務之整體規劃及管理事項。二、基金資訊系統之設計及資料處理事項。三、基金資訊系統軟、硬體之管理及維護事項。四、基金電腦資料之安全維護及保密事項。五、基金資訊作業之媒體申報及傳輸網路處理事項。六、基金資料庫之定期備援及分散儲存事項。七、基金資訊運用之教育訓練及諮詢服務事項。八、辦公室自動化規劃、協調及推動事項。九、其他有關資訊處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