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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委員會議議程應於開會前分送各出席、列席人員,但具有時效之議案,不及編入議程者,經主席核定後,得編入臨時議程,並於開會時分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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