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本考試華語導遊人員類科考試應試科目如下:一、導遊實務(一)(包括導覽解說、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觀光心理與行為、航空票務、急救常識、國際禮儀)。二、導遊實務(二)(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三、觀光資源概要(包括臺灣歷史、臺灣地理、觀光資源維護)。前項應試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