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附表一所列資格之一,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各該類科考試。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