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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學習,學習期滿且成績及格,始完成考試程序,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交通部查照。
前項學習,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錄取人員學習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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