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應考人於報名時應繳驗下列費件:一、報名履歷表。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上校以上軍階任官令、服滿法定役期證明、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證明、服務機關出具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三、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四、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