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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考試以筆試方式行之。
但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得採筆試與外語口試方式。
本考試各等別之類別及應試科目,依附表二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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